本次摇号分配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摇号方式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进行。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183户、人才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87户,进入本次摇号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146套(三居室27套、二居室109套、一居室10套),人才住房117套(二居室28套、一居室89套)。
房源分别位于:
1、县客家路阳光馨苑小区公租房二居室共3套;
2、县经济开发区模范佳苑小区公租房二居室共29套;
3、县将军大道和谐欣城一期小区公租房二居室共26套;
4、县许屋平安欣城小区共60套,其中公租房一居室3套、二居室36套、人才住房一居室21套;
5、县经济开发区红安新居小区共63套,其中公租房一居室7套、二居室12套、人才住房一居室44套;
6、县经济开发区兴城嘉园小区公租房三居室27套、二居室3套、人才住房二居室共28套;
7、县红军北路和谐欣城二期小区人才住房一居室共24套。
本次摇号过程在公证处、申请家庭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完成,确保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补充内容:
摇号规则
1、优先组2户三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有残疾一至四级、重症病人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三居室房号;
2、普通组26户三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三居室房号或租赁补贴;
3、优先组9户二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有残疾一至四级、重症病人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二居室房号;
4、普通组136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或租赁补贴;
5、普通组10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
6、人才住房27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
7、人才住房60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