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简介:
培训机构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川籍“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五类”人员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就业和未就业)、城乡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为其免费提供培训以加强技能水平。待培训合格达到资金拨付要求后,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最后由人社部门审核发放。
二、补贴标准:
(1)初级劳务品牌培训补贴标准市本级和泸县为 1000 元/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为 1200 元/人。
(2)中级劳务品牌培训补贴标准市本级和泸县为 1400 元/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为 1600 元/人。
(3)高级劳务品牌培训补贴标准为 2600 元/人。
三、申请流程:
(一)申报。人社部门确定承训机构后,培训机构向所审批的人社部门申报。
(二)训前备案。承训机构在培训项目经许可后,于开班 10 个工作日前,向所审批的人社部门上报培训开班申请,并附培训方案、培训课程安排、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安全承诺书、应急预案、培训承诺书等资料。
(三)培训补贴申报。
(四)补贴公示。
(五)审核发放。人社部门按规定经过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划拨至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
四、时限要求:
1.开班审批:5 个工作日办结;
2.补贴申报:60 个工作日办结(不含补贴发放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