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自然人或法人
二、受理条件
1、从事焰火晚会燃放作业的单位,必须持有《大型焰火燃放许可证》,其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证》;
2、举办Ⅰ级焰火晚会燃放活动应雇请具有甲级资质的大型焰火燃放企业实施,举办Ⅱ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雇请具有甲级或乙级资质的大型焰火燃放企业实施;
3、Ⅰ级焰火燃放及不满足《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安全条件的焰火燃放,应由主办单位委托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家组或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三、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
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办理除外)
四、办理地点
1、地址: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公安厅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2、公交: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材料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燃放作业方案
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注:表格下载
六、办理流程
图源于宁夏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