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相关行为的,不能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511-88283043(考务业务咨询)
0511-88283049(考务业务咨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511-88395299(工作监督)
市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0511-88283051(纪律监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