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城市平均低保标准
唐山市2021年城市低保年平均标准9240元,高于省定消费支出指导比例30%。因此,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不需要调整,仍为每人每月770元。
(二)2022年全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年631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008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执行标准如下:
1、一类标准:在平均标准每人每年7008元的基础上上浮5%,即每人每年7356元。
执行一类标准的县(市、区)为:迁安市、路北区、丰南区、路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仍执行现有标准,为每人每年9240元,归入一类。
2、二类标准(平均标准):每人每年7008元。
执行二类标准的县(市、区)为:丰润区、滦州市、国际旅游岛、海港开发区、汉沽管理区、芦台经济开发区。
3、三类标准:在平均标准每人每年7008元的基础上下调5%.
即每人每年6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