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如何使用个账共济?
1、参保人员(称为授权人)与近亲属(称为使用人)建立医保授权绑定关系后,使用人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医疗费用,在联网直接结算时由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可以使用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2、结算流程:使用人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时,向收费员出示本人和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如本人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替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会保障卡。
3、个账共济支持本地和区内异地使用,比如贵港参保职工可授权给参加南宁市居民医保的父母,父母在贵港、南宁或区内任何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费用均可使用贵港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常见问题温馨提示:
1.使用人为外省参保人,其权绑定关系在医保信息平台升级切换前(2021年12月)建立的,须重新授权绑定方可继续使用。
2.使用人为外省参保的,在住院时使用个账共济,需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到广西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