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且达到25周岁的单身人士(孤儿年满1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
按照申请人户籍、收入等情况,公租房保障分为三类。
第一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有城市区城镇户籍人口,且实际居住;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三)一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第二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有城市区城镇户籍人口,且实际居住;
(二)城镇低收入家庭;
(三)一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第三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市区城镇户籍人口的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二)个人可支配收入在本辖区上年度收入标准2倍以下;
(三)一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25周岁的单身人士(孤儿年满1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
其他事项
(一)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审核程序,可参照城市区执行。
(二)此通知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