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01贷款对象
1. 个人创业者:我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2.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 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02申请人条件
1. 在我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 在我市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3. 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
4. 申请人最近5年内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连云港市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图解(个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