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医疗救助办理服务指南(咸阳市医疗救助办法)

地方特产2023-07-06 11:22:00佚名

咸阳医疗救助办理服务指南(咸阳市医疗救助办法)

受理条件

1、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二类救助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3、三类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咸阳市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申办材料

一、门诊救助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如是一类救助对象或二类救助对象,需提供证明;

4、家庭成员所有就业阶段的收入证明;

5、近期诊断证明;

6、门诊医疗费用相关票据及发票。

二、住院救助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如是一类救助对象或二类救助对象,需提供证明;

4、家庭成员所有就业阶段的收入证明;

5、近期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及病例首页;

6、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助、商业保险、大病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相关票据。

办理流程

1、社区受理相关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在申请表上填注意见、签字盖章;

2、街道办社保办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在申请表上填注意见、签字盖章;

3、上报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是否收费(收费标准)

法定期限(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本文标签: ,对象  ,家庭成员  ,工作日  ,医疗费用  ,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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