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怎么购买?
单位公积金缴存
办理条件
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0 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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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表》;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委托银行开设的个人银行借记卡。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照企业单位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
2.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区间内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在10%至24%区间选择,参照企业单位缴存的,按照单位和个人在5%至12%区间选择同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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