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租房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与承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大学生自愿选择到居住所在地社区申请,或通过市民e家进行申请,同时应签署申报信息真实性承诺和同意接受对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核查的书面承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由其就业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二)初审与复审。社区居委会按申请条件对申请人家庭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的相关情况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审批、公示和备案。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区民政部门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区教育部门审核学历情况。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审核合格对象在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和申请受理社区同步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区住房保障部门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