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市外迁入-收养小孩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
4、《收养证》、收养人的结婚证
办理条件
公民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已登记户口的小孩,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户。
办理对象
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已收养登记户口的小孩,由收养人办理。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