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
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前往村(社区)办理待遇申领手续。也可以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待遇申报手续。
缴费渠道
1、缴费渠道参保人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办税服务厅柜面 (仅收现金)或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业务;
2、参保人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合作社、秦农银行及其开通的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3、参保人亦可通过微信APP的“城市服“支付宝”APP的“陕西社保缴”“陕西养老保险”APP的“我要缴费”以及“云闪付”APP的“城市服务”办理缴费业务。
缴费标准
2023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政府按照缴费档次,分别对缴费人员0给予30元-300元的补贴,多缴多补,缴多领。最低缴费标准以各市 (区) 公布的缴费政策为准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四类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继续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原政府代缴费标准不变。
缴费时间
2023年度全省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