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护照办理处汇总
名称 | 电话号码 | 地址 |
秦皇岛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335-3056506 | 海港区红旗路233政务服务大厦一楼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海港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335-3631782 | 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21号(海港公安分局东侧) |
抚宁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335-7826039 | 抚宁区抚宁镇察院口154号 |
开发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335-8019012 | 开发区秦皇西大街369号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一楼 |
北戴河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335-5927320 | 北戴河区新河路21号政务审批大厅一楼 |
山海关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335-5057818 | 山海关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昌黎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335-2609622 | 昌黎县向海大道昌黎县政府西南约30米县公安局西配楼 |
卢龙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335-7826433 | 卢龙县卢龙镇孙庄村(卢龙县公安局院内) |
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0335-2682091 | 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296号县公安局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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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秦皇岛护照办理时限
1、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2、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4、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对具备下列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① 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② 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③ 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
④ 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⑤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