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咸阳市产假规定
咸阳婚假:18天
咸阳产假(女方):158天
咸阳产假(男方):15天
产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陕西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3.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婚假15天。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