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方式 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地方特产2023-11-22 19:17:07未知

镇江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方式 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镇江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在领取不动产权证申报审核通过后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20%,5年发放完毕,次年发放前需对续发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

  一,人才申请条件

  1,A-D类人才中2021年1月1日后初次来镇就业创业的;

  2,E、F类人才中的“双一流”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校学习期间所在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指 Q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 500 名高校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须在市区企业就业;

  3,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所购房屋要求

  补贴申请单位人才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市区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为初次来镇江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5年内(A、B类人才无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人才本人。

  三、补贴标准

  A类人才和在我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类人才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8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C类人才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6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D类人才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4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E类人才中,“双一流”高校、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海外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市区企业就业,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3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F类人才中,“双一流”高校、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海外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在市区企业就业,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的3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相关阅读

  

本文标签: ,人才  ,万元  ,高校  ,房屋  ,镇江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