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需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①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
②重新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二、网上申领流程
方式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
01手机进入微信小程序“粤省事”,选择城市“梅州”,在服务中选择“社保”。
02
进入“社保”,选择“失业”。
03
在“失业”项目下,“失业保障”栏下,选择“失业金待遇申领”。
04
在“失业金待遇申领”项目下,选择“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05
勾选同意,点击“开始办理”,按系统提示继续操作登记申请。
(注意:申请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参保人最新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
06
上传好相关资料后,点击“开始办理”后,根据提示操作。
方式二::广东省网上服务平台
01打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点击“登录”。
02点击登录区域下方“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通过手机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扫码登录。
03
登录成功后回到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切换”,变更城市“梅州市”。
04返回首页,点击“在线服务”。
05在左栏“在线服务”下,选择“社会保障”。
06在项目栏选择“失业保险”,点击“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07点击右侧“立即办理”后,按提示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