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征缴标准
2023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政府按照缴费档次,分别对缴费人员给予30元—300元的补贴,多缴多补,多缴多领。最低缴费标准以各市(区)公布的缴费政策为准。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四类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继续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原政府代缴费标准不变。
职责分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