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各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汇总
市本级:0595-28133899
鲤城区:0595-22280229
丰泽区:0595-22584064
洛江区:0595-22633578
泉港区:0595-87991768
石狮市:0595-88781025
晋江市:0595-85698477
南安市:0595-86357533
惠安县:0595-87390967
安溪县:0595-23232174
永春县:0595-23872658
德化县:0595-27223905
台商区:0595-68182106
失业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按照《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失业保险费缴交基数是多少?
答:以上一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作为依据,核定失业保险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和上限。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方案,逐步调整提高至60%,上限按300%执行。参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逐步实现失业保险费与企业养老保险费同步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