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取暖费收费标准
依据昌黎县物价局昌价字(2008)36号文件,每月按7元/㎡计算,热费一次性交清;
住宅建筑:建筑面积×75%×7元/㎡×4.5月;
商业建筑:建筑面积×90%×7元/㎡×4.5月。
收费日期
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15日。
冬季供热所有平房、二层楼、商业门市用户请注意,缴纳取暖费时必须持有查验回执单,否则不予以收费,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电话预约申请。自9月1日起,用户可拨打所属分公司热线预约申请查验业务。
(2)现场查验开单。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合格后由所属分公司开具查验回执单。
(3)持单缴费。用户持查验回执单到建设大厦三楼收费大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