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新生儿在成都入户指南(外国人落户成都)

地方特产2024-03-04 17:01:50佚名

国外新生儿在成都入户指南(外国人落户成都)

  国外出生婴儿登记

  前置条件:

  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

  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父母双方应在本市无房。

  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

  可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或落户地“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

  

本文标签: ,集体户  ,原件  ,父母  ,复印件  ,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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