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障资格材料:
(一)A类申请所需的材料: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属于丧偶的,应当申报已故配偶的身份信息。
(二)B类申请所需的材料: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非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户籍的户口簿(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个人申请的,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2.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区分目前不同婚姻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核验:
(1)已婚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登记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异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3)再婚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再婚的,提供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4)丧偶的,应当申报已故配偶的身份信息;
3.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主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
4.外来务工人员主申请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缴纳南宁市基本养老保险费,而缴纳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提供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材料;
5.申请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和有关监护关系材料。
注:①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的(除武鸣区外),还应当持有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无需上传,系统自动识别同步。
②本市城市规划区包括: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经开区、高新区。(不含市辖县、武鸣区、东盟经济开发区
申请保障资格需经过什么流程?办理大概需要多久?
申请保障资格经过的流程有:
初审: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受理并初审;
复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材料至城区民政部门进行认定;
核准:复审通过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公租房保障资格核准决定。
A类办结流程一般为40个工作日,B类为25个工作日,均不含公示期。
如需查询进度:邕有家公众号→保障房类→业务办理→公租房业务→查看资格审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