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停安排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令》第32条规定,符合分户供暖并且达到室外锁闭要求的热用户可以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
(一)报停时间
本年度不用暖的用户不论并联用户还是串联用户一律需要办理停暖手续,截止办理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请有此类业务办理需求的热用户按此时间到南堡热力公司业务大厅办理,或通过微信公众号(见下图)办理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在规定时间办理过停暖手续的用户需恢复用暖必须到供暖收费服务大厅办理恢复用暖手续。
特殊提醒:如有特殊情况需逾期办理停暖手续的用户可延期到2023年11月15日,但2023年10月8日注水以后办理停暖手续的用户需签订责任承诺书,停暖后阀门管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后果由热用户承担。办理停暖的用户后续一律切断管道(并联用户),请广大用户慎重考虑。
(二)报停退费
串联用户自愿拆除室内供暖设备的,经过热力公司录像取证核实无需缴纳取暖费,直接办理停暖手续。
不拆除室内供热设备的串联用户办理停暖,需要全额交纳取暖费,在供暖期间南堡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核实后确认无人居住扣除30%热损,退70%取暖费。退费时间:次年3月15日正式停暖以后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