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政策主旨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返还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是一项援企稳岗的阶段性举措,是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的一种体现。
发放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发放条件
1.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发放对象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违反环保政策、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的,不能享受稳岗返还。
4.劳务派遣单位暂不纳入稳岗返还免申即享范围,需待国家和省出台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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