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每年参保,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吗?
答:门诊报销不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继续参加我市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
此后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
中断缴费后再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初次参保报销比例执行。
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https://ybj.lanzhou.gov.cn/art/2023/11/2/art_15068_1284396.html)
拓展:困难群体资助对象
1、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380元。
2、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310元。
3、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差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定额资助250元。
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人口定额资助100元。
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https://ybj.lanzhou.gov.cn/art/2023/11/2/art_15068_1284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