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
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本年度未调整,仍为630元/月。农村保障标准由2022年度的人均不低于420元/月提高到人均不低于440元/月,增幅为4.76%;财政补助水平由2022年度的人均不低于210元/月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20元/月,增幅为4.76%。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本年度未调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6552元/年提高到6864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