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用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办理。
例:赵女士2021年10月办理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选择产检分娩就医地为湖南省xx市,2021年12月1日赵女士在湖南省xx市分娩,赵女士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即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办理产前检查费用支付业务,申请报销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注意事项
参保人发生生育或计生医疗费用的,根据报销类型的不同,又分为"产前检查费用支付"、“生育费用支付”与“计划生育费用支付”三个政务服务事项,参保人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上传一次资料即可,不需重复提交。
例:参保人孙女士,发生了符合规定的产检与分娩医疗费用,需申请报销,她可将全部产检与分娩资料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产前检查费支付"或“生育医疗费支付”二个政务服务事项中的任一事项上传办理,医保分中心将根据参保人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现场办理:
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