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居住证办理条件
1.已经申报居住登记
2.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
3.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
4.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备注:
1.经地级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引进的各类人才,申领居住证不受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2.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
4.公民依法申报居住登记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
5.申报居住登记可以委托办理。公民需出具居住证明的,公安机关审核后应依法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