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促进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2023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现作如下通知:
除商业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外,2023年当年签定购房手续且夫妻双方为正常缴存人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提至100万元。购房手续的认定,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日为准,二手房、拍卖类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确权日为准。
以上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3日
地方特产2023-04-20 15:32:43佚名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促进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2023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现作如下通知:
除商业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外,2023年当年签定购房手续且夫妻双方为正常缴存人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提至100万元。购房手续的认定,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日为准,二手房、拍卖类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确权日为准。
以上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