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供热公告2024(丹东供热公司咨询电话)

地方特产2023-10-27 16:51:14未知

丹东供热公告2024(丹东供热公司咨询电话)

  全市集中供热居民:

  一年一度的冬季供热期日益临近。为了畅通用热服务渠道,高效解决供热问题,方便居民掌握用热维护及调试的基本方法,现整理出居民普遍关心的供热服务渠道、供热法规政策和用热一般常识给大家。我们愿与广大居民携手共进,将丹东打造成“有温度的城市”,推动城市供热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顺祝全市供热居民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冬季。

  一、供热标准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这是判定供热是否达标最直接的法定依据。市供热办将通过供热信息监管平台,实时监控供热站及一、二级管网供回水压力、温度等数据信息,根据天气状况督导企业及时调整供热参数。在供热质量达标的基础上,管理部门鼓励供热企业结合实际适当提高供热参数,不断满足居民对供热采暖舒适度的需求。

  二、供热报修

  发生供热外网爆裂、阀门损坏、保温层脱落或家中暖气不热、管道泄漏、系统堵塞等问题,最快的解决渠道是拨打供热企业服务电话,由其就近快速维修或调试。供热企业受理报修后,简易维修要在1小时内到场,24小时处理完毕;疑难维修要在1小时内与用户取得电话联系,协商维修措施,约定维修时间。如供热企业不维修或敷衍推脱的,居民可向市供热办(3823456)或区供热办(电话附后)进行投诉,由其责成供热企业解决。

  三、投诉流程

  居民对供热服务或供热质量不满意,可按以下步骤投诉:1.先拨打供热企业服务电话,供、用热双方直接对接,这样解决问题更快捷、高效。2.如供热企业未解决问题,可向所属区供热办投诉,由其跟踪督办。3.如对区供热办的办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市供热办(3823456)投诉。市、区供热办将全力跟踪查办,争取每件诉求都能得到圆满解决。

  四、室内维护

  1.《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日常管理,委托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的,供热单位不得以用户室内装修遮挡散热器、改动室内供热设施为由拒绝提供服务,维护和更换的费用由用户承担,但因供热事故造成的除外。

  2.开栓供热起始阶段或故障修复后重新供热,易发生管道存气导致不热。在每组暖气的一端都有排气阀,居民可以拧开后进行排气,当看到有暖气水流出后,再拧紧排气阀即可。地热分水器的一端也有排气阀,可先将分水器回水的总阀和分支阀全部关闭(手柄与管道垂直),然后打开其中的一个回水分支阀门,再拧开排气阀进行排气。每个回水分支阀门都逐一排气后,开启回水总阀和所有分支阀门即可。

  3.设施运行数年后,管道中会有泥沙等杂物淤积,导致系统循环受阻,影响供热效果。地热采暖的居民,如排除其他因素室温仍不理想的,可对除污器内过滤网和地热管线进行冲洗,疏通管网中的泥沙等杂物。散热器采暖的居民,可定期对室内供热管道进行清污、除垢,以免管道堵塞导致系统循环不畅;室内管道及散热器腐蚀、渗漏严重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供热系统运行通畅。

  五、测温退费

  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且整改无效的,供热企业应给予用户退费。

  居民要求测温,供热企业应在10时至14时之外的时段入户测温,现场填写加盖公章的测温记录单,双方签字后留给用户作为测温退费凭据。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居民凭测温记录单办理退费。

  企业是测温退费的责任主体,企业不测温、不退费或居民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居民可向市供热办(3823456)或区供热办投诉,由其组织现场测温并督办退费事宜。

  六、禁止行为

  居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擅自扩大供热面积;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改造、维护、管理。

  居民出现上述行为造成温度未达标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广大用热居民应自觉遵守供热法规,共同维护供热市场秩序,确保供热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七、咨询服务

  有关热费缴纳、停供办理、上水试压、运行标准、测温退费等供热日常服务事项,居民可直接拨打供热企业的服务电话,由接待人员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有关供热法规政策,可向区供热办或市供热办(3823456)进行咨询。每年供热期开始前,市供热办都会通过报纸、官方网站等多渠道发布供热服务电话,请广大用热居民注意留存备用。同时,供热企业应当按有关法规要求,主动公开与用户利益密切相关、应知尽知的企业信息。

  八、服务电话

  今年市供热办将增设供热服务热线坐席,供热期实行全天24小时接听投诉电话。同时,要求各区供热办强化诉求办理流程,重点跟踪落实办理结果,务求将所有投诉问题化解在一线。

  现将市、区两级管理部门供热服务电话公布如下:市供热服务电话3823456,振兴区供热服务电话2237309,振安区供热服务电话2891318,元宝区供热服务电话2865827,高新区供热服务电话2596500。

  丹东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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