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家属服务
55.前来赣州市创业或全职到赣州市单位、企业工作的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对等对口及有利于人才安心工作原则安置配偶工作:①配偶从市外调入本市的,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委人才办根据地方和单位实际,综合考虑人才意愿,直接抄告有关县(市、区)或市直单位予以办理;②对因市外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调动手续的人才配偶,可在其辞职后,统筹安排、妥善安置;③配偶是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且为在编人员的,在与相关事业单位商议同意接收的基础上,可由市、县人才办抄告有关单位予以办理。
56.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以上学历或正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空编比例限制,由市委人才办直接抄告办理核编上编手续;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市委编办根据考核结果办理核编上编手续。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核编、录用、上编等手续。
57.前来赣州市创业或全职到赣州市单位、企业工作的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免床位费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58.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先、优质服务,不受登记居住时长限制,可直接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