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
(一)第一类对象
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首次申请生活津贴的,按1000元/月的标准执行。上述资助执行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资助已满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第二类对象
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且获得市级津贴的高层次人才,按3000元/月的标准给予配套;硕士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且获得市级津贴的高层次人才,按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配套。上述配套资助执行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报程序
1.单位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专项经费经审批后按标准发放。
【拓展】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