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武鸣区城镇非低收入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地方特产2023-02-03 13:21:20佚名

南宁武鸣区城镇非低收入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武鸣区城厢镇八个社区管辖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武鸣区城厢镇八个社区管辖范围内),并在本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武鸣区城厢镇八个社区管辖范围内)居住。

  2.在本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武鸣区城厢镇八个社区管辖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或者等于13平方米。

  3.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4.没有违反《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经受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限制申请资格的。

本文标签: ,范围内  ,武鸣  ,城厢  ,城区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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