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制内合同制员工

地方特产2023-03-03 13:50:05未知

2023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制内合同制员工

  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金华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担负着本地区的粮食收购、储备、保管、轮换、军粮供应、应急物资保管等职能。因业务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合同制员工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

  2. 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粮食工作;

  3. 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被征信列为失信人员的;

  4. 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为6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4的比例进行笔试,如果最终报名人数没有达到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最终录取人数。

  

截图:“金华人才网”

  (三)学历:详见岗位要求,需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信网可查)。

  三、报名

  (一)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17时止

  应聘者填写《2023年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会同相关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一同打包成一个压缩包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email@jhsfrc.com,文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附件1:《2023年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资格审查

  1. 线上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 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

  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

  2. 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1.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入职人员进行政审、档案审查等工作。如考察不合格,按顺序递补。

  3.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程序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按顺序递补。

  4.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华市商务局官网、金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1. 根据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薪酬办法执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2.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按照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薪酬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接受应届毕业生报名。

  2.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户籍、学历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应届毕业生除外)。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将在金华市商务局官网、金华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9-82343358、0579-82325969。监督电话:0579-82526005、0579-82309329。

  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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