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庆工作可以办理落户。
在我市城镇地区企事业单位或个体营业场所聘用就业,或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没有学历或职业技术等级限制),或工商营业执照,可在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户籍大厅)申请办理迁入落户,本人、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均可落户,随迁父母及子女没有年龄或职业限制。
在我市没有固定住所的,可落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所属社区集体户。
申报地址
1、申报人可到拟落户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户籍大厅;
2、咨询电话:0459-12345,联系电话:0459-6363365 0459-698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