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需要办理生育登记?
1.凡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2.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在本省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
3.登记人可以在孕后生育前办理生育登记,未办理的应在子女出生后及时补办。
二、去哪里办理生育登记?
夫妻(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负责办理生育登记,也可以委托村(居)委员会办理。
三、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
2.对于不在本省医疗机构生育的对象,还应当提交其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已入户的,可提供户口簿。
四、登记方式及流程是什么?
登记对象通过“皖事通”APP填写信息,经生育登记办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形成电子登记凭证。可实时调取使用,或到全省任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行政窗口)或居住地村(居)委员会,经核对身份,打印领取生育登记凭证。
五、操作指南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皖事通”APP,注册并登录。
2、进入首页在搜索框中搜索“生育登记”,点击进入。
3、点击“我要申请”,填写办理信息,若填写错误,可“返回修改”录入正确信息,提交后可及时生成生育登记电子凭证。
4、资料填写完毕后,可“申请记录查看”。待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办理后,当事人可在线查看“安徽省生育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