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越城区毕业生租赁补贴对象如下:
扶持对象:
2022年4月13日起,在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对象申请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1个月(含)以上企业社会保险。
(2)申请人在越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已婚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需在越城区内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发放租赁补贴。
(4)申请时,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须向越城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再确定资格。
(5)租赁补贴不得与政府投资公租房或人才公寓重复享受。享受房票政策后,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