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具有本省户籍,且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特定条件(如重残、重病、服刑等)的儿童。
广东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相对明确。首先,这类儿童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并且年龄未满18周岁。其次,其父母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重残:一级或二级残疾,或三级或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参照《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期限在6个月以上。失联: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被撤销监护资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遣送(驱逐)出境: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外籍人员。死亡或失踪: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年满18周岁,如果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不含研究生),也可以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