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人才落户,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人才,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人员,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国(境)外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生、毕业生,
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凡有意来聊创业就业发展,均可在我市登记城镇户口
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人才落户条件的相关证件;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联系信息:
联系科室︰临清市公安局实有人口管理大队
联系人:周瑞颖
联系电话:0635-717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