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补贴,以及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其中港澳台在校大学生在温实习期间必要的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由政府承担,并给予实习单位一定的实习指导服务费,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2000元。
受理时间:每年4月、9月集中申报
申报对象:来鹿参加政府组织的实习活动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生(含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大学生),且实习期1个月及以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学生和预备技师(技师)班学生享受大学生实习同等待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相关政策。(由实习单位统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