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双二入户申请流程
一、香洲区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政受理点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可预约任一户政受理点办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的户籍业务只能预约横琴合作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预约程序: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按具体预约的时间、地点到户政受理点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政受理点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政受理点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政受理点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可预约任一户政受理点办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的户籍业务只能预约横琴合作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预约程序: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按具体预约的时间、地点到户政受理点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政受理点办理入户手续。
二、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政受理点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可预约任一户政受理点办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的户籍业务只能预约横琴合作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预约程序: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按具体预约的时间、地点到户政受理点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政受理点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政受理点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政受理点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可预约任一户政受理点办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的户籍业务只能预约横琴合作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预约程序: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按具体预约的时间、地点到户政受理点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政受理点办理入户手续。
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政受理点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可预约任一户政受理点办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的户籍业务只能预约横琴合作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预约程序: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按具体预约的时间、地点到户政受理点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政受理点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政受理点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政受理点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可预约任一户政受理点办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的户籍业务只能预约横琴合作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预约程序: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按具体预约的时间、地点到户政受理点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政受理点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