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3年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现实施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申报救助工程,河北省妇联对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现就开展2023年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申报救助工程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原则上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定兴县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和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县级以上(含)医疗机构确诊的、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两癌”妇女。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低保证、五保证及其他低收入类别证明材料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等疾病证明材料;
4.村(居)委会、乡镇(城区)证明原件;
5.2023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申请表请填写电子版,村、社区妇联主席审核无误后打印一式三份,纸质版盖村委会章,承诺人(即申请人)栏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申请表:点击获取。
2022年前符合救助条件,已申报资料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