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学位预警的学校
1.青岛市李沧区实验小学
2.青岛沧口学校(小学部)
3.青岛市第二实验小学
4.青岛枣山小学
5.青岛金水路小学
具体实施时间和安置措施
【2024年】
将在以上五所学校学区内报名的户籍、房产一致的适龄入学儿童,落户时间限定在2023年8月1日前。1.在2023年8月1日前落户,符合当年入学政策的户籍适龄入学儿童,安置在所属学区学校就读;2.在2023年8月1日后(含8月1日)落户,符合当年入学政策的户籍适龄入学儿童,将结合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置。
【2025年】
将在青岛市李沧区实验小学和青岛沧口学校(小学部)两所学校学区内报名的户籍、房产一致的适龄入学儿童,落户时间同样限定在2023年8月1日前,安置办法与2024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