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宝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医保经办机构不得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及缴费核定后,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方式缴费即可。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当地税务和医保部门联系。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3212366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