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对象家庭(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受理保障房及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一)申请对象家庭(个人)在市区范围内持有自有产权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等的;
(二)申请对象家庭(个人)因保障房转租、转借、擅自调换、闲置、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被清退未满五年的;
(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保障房或者租赁补贴被驳回申请之日起未满十年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前述违法行为的,自驳回申请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四)申请对象家庭(个人)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以及以虚假资料骗取保障房及租赁补贴被清退未满五年的;
(五)属于在保家庭(个人),正在租住保障房或领取保障房租赁补贴的;
(六)其他不符合保障房保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