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预约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
①广州金盾网http://gaj.gz.gov.cn/;
②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微警务微信小程序;
③“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
④“穗好办”APP。
备注:选择户政栏目中“市内迁移”所对应的事项。
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通过网上预约,可选择广州市公安机关任一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办理点办理。
符合第1至4项申办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办结,符第5项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经核准后持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再次通过网上预约到现场办理(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可选择广州市公安机关任一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办理点办理入户登记。
备注:申办条件:
(1)居住迁移: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指子女、配偶、父母,下同)合法房产地址。
(2)投靠子女、配偶、父母:投靠直系亲属,迁入其合法房产地址,或迁入其家庭户内。
(3)迁入代管户: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广州市无合法房产或直系亲属投靠,迁入现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街道公共集体户)。
(4)迁入代管户:单位职工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广州市无合法房产或直系亲属投靠,由原单位集体户迁入现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街道公共集体户)。
(5)收养小孩:收养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