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资格年审时间
对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每三年进行定期资格复核。未按时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定期复核的在保家庭,资格定期复核期限届满的次月起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并核发《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
根据《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公租房、人才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分别不超过60㎡、100㎡。主要是考虑:国家、省的公租房政策目前上限标准明确为60㎡,且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强调的是保基本和适度保障,因此,在上位政策还没有调整的情况下,我市要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人才住房国家、省均无明确标准,各地也正处于探索研究的阶段,统筹考虑其他城市的标准、人才住房的可出售性,按可满足3至4人口家庭需求,上限标准明确为100㎡(高层次人才住房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