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方式
1.认定方式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向常住地所在的社区(村)或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中心)申请,或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线上办理。
2.对象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3)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失地农民;
6)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8)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9)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3.咨询电话
0717-6753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