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流程:
一、受理条件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二、申报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 (单)
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发票复印件或见习期间缴纳工伤保险人员名单
5、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
注:1、2、3、4为必要申报材料
三、线下办理流程图
四、窗口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