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和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在全省统一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缴费方式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的缴费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延长缴费方面,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待通领取地在河南省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最低缴费年限,具体按照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灵活就业期间的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其他就业时段的补缴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